【圆明网】天津市北辰区善良妇女金芝在家门口遭警察绑架、抄家抢劫,身陷囹圄至今近五个月。
2017年12月28日早上六点多,金芝女士出门去打工,在自家楼下遭到绑架,随后十几个警察一拥而入闯入金芝家中。她家人阻拦时,一警察拿出所谓“搜查证”说,“我们是市局的”,抢劫走台历、大法书籍、手机等私人物品。据悉此次行动为天津市公安局、北辰分局、瑞景派出所联合出动实施的绑架。
金芝现年49岁,小的时候因意外造成腿部略有残疾。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,身体越来越好,是个好妻子,好母亲。几年前曾遭遇车祸,没让司机掏钱上医院,自己在家看书炼功,不到一个月就好了。平时待人和善,性情温和敦厚。
这样一个遵纪守法,做好人的善良妇女却被北辰分局以利用“×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”的罪名进行批捕。目前,构陷她的案件已被送到北辰区检察院。试问金芝作为一介布衣民妇,如何利用×教组织,如何破坏法律实施?又是产生了怎样的不良后果?
事实上,修炼法轮大法、按照真、善、忍做人,福益家庭社会,提升大众道德,不仅是合法的,而且应该受到表彰;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、被起诉。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、讲清真相,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,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,维护社会良知,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。
自1999年7.20起,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,利用公检法司系统,蓄意错用刑法300条,枉法强加罪名给法轮功学员,制造大量冤案。同时,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,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。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。
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: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任何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。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。”2016年3月1日,新修订的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》正式施行。规定: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,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、职务、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,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。”这无疑是告诉各级警察,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级命令,警察就可以不执行,谁执行错误命令,将来追究谁的责任。
在此也善意奉劝还在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员,善恶有报乃天理,古往今来放过谁?曾经权倾一时、积极参与迫害的周永康、薄熙来、徐才厚、李东生等人无不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。正义可能会迟到,但正义从不会缺席。
在是与非面前,在道义与压力面前,何去何从?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,在此要求参与的公检法人员秉承自己内心的良知,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,抵制邪恶的指使,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,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、正义的生活环境,无罪释放金芝。
参与迫害责任单位:
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
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
邮政编码:300400
值班室电话:022-26390505
北辰分局预审科:022-26829887
北辰分局局长张健:022-26392185
政委景久祥:022-26817793、13602150538
副局长邵元亮:13920806608
副局长苏正维:022-26821212、13902068153
副局长孙建平:022-26825252、13920858555
副局长王洪良:15022123388
副局长田少龙:13820736688
政治处主任方贵舫:022-86811023、13752000708
政法委副书记郭海洪:13802126835
综治办主任米洪健:13820002997
国保大队队长候庆利:13820552759
国保大队副队长王硕:13920966110
国保科科长王存勇:13920780868、138020288
瑞景派出所
(金芝案)责任民警李翔
北辰区瑞景街龙泉道2788号
邮编:300134
电话:022-26646104
民警姓名:刘磊
联系电话:13642102042
北辰区检察院:
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
地址: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
邮编:300400
电话:022-26825427、022-26391081、022-26393017、022-86812000、022-26813018
公诉处电话:022-26390042、022-86818199
金芝案公诉人:北辰区检察院王文平
电话:86813311转8802
领导信息
局长李金祺
副局长刘娟:13920860571
王勇:13752009637
张锦友:13820973718
检察长李卫东:13821569992
副检察长李作明:13752009619
副检察长张忠利:13752009634
纪检组长张来法:13752009659
政治处主任董广军:13802181879、13802181795
副检察长杨安:137520096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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